旬邑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行动快、措施实

来源:中共旬邑县委党史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7-08-31 10:08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 】 【打印

省委《关于加强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旬邑县委党史研究室抓早动快,精心组织,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谋划贯彻措施,使省委31号文件精神在旬邑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通学原文,领会精神。当天,县委党史研究室就召开专门会议,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了省委《意见》,通过学习,大家普遍认为陕办发[2017]31号文件是中发[2010]10号和陕发[2010]9号文件的重申和补充,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应把它作为基层开展党史工作的根和魂,通过领会精神实质,极大地提振和鼓舞了党史干部贯彻落实省委意见的信心和决心。

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将省委精神原原本本向县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做了书面专题汇报,并揪住省委实施意见的关键环节,提出制定实施意见、调整领导小组、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健全联络员队伍、创建示范性党史资料库等5项具体措施,得到了县委领导的大力支持,专门批示:“结合旬邑实际,制定《关于加强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县委的大力支持为后续贯彻省委要求起到了立纲张目的关键作用。

高效落实,主动作为。领导支持是根本,部门落实是关键。县委党史研究室按照领导批示精神,不等不靠,积极作为,提前拟定符合旬邑实际的《实施意见》;以县委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调整旬邑县党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组成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为副组长,并结合全县涉史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特点,新增马栏革命旧址管理处、县委办、宣传部、县委党校4家单位为成员的党史工作领导小组,使成员单位由原10家增至14家,领导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为组建党史工作大格局,在全县各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建立了党史联络员队伍,由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党务工作的党组成员为所在党组织的党史联络员,接受县委党史研究室各项党史业务指导,负责所在党组织各项党史业务基础工作谋划、组织、开展,为全县非党史系统协力落实大党史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中共旬邑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王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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