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学习讨论贯彻第一部《宪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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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9月2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新形势和社会发展客观要求制定的。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以毛泽东为主席的宪法起草委员会1954年1月9日,宪法起草工作正式开始。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以下称《宪法草案)》)1954年6月16日,《人民日报》全文刊登宪法草案)》,并发表题为《在全国人民中广泛地展开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社论,号召全国人民讨论《宪法(草案)》,从而掀起了一场全国范围《宪法(草案)》学习讨论活动。

1954年6月开始至9月结束,全国1.5亿干部群众参与学习宣传讨论《宪法(草案)》,使中央意见和全国人民意见相结合,不仅使《《宪法(草案)》内容臻于完善,而且使《宪法(草案)》获得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宪法(草案)》的讨论宣传,既是全体人民参与制宪的过程,也是一次规范的民主与宪法教育实践活动。1954年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会议正式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旬邑学习宣传讨论《宪法(草案)》情况

1954年6月19日,中共宝鸡地委宣传部向全地区下发了《关于宪法草案宣传和讨论计划》,安排部署了《宪法(草案)》的宣传和讨论工作,明确了目的与要求、重点内容、队伍训练、工作方法、组织领导等。7月1日,中共旬邑县委宣传部按照中共宝鸡地委宣传部《关于宪法草案宣传和讨论计划》精神,结合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级直属机关委员会和陕西省总学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学习讨论计划的通报》,向全县发出《关于开展宪法草案学习和讨论的计划》。文件规定《宪法(草案)》的学习目的基本要求、时间支配、工作方法、学习与宣传要点等。旬邑县学习宣传《宪法(草案)》工作,通过县级机关干部集中学习讨论、培训宣传员下乡宣传、利用一届一次人代会集中学习等方式,从6月28日开始,8月15日结束。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1954年6月,中共旬邑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白忠厚为主任委员的邑县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成员包括县长公东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晁培哲、武装部长袁会民、县总工会张明远、团委副书记康忠、文教卫生科科长张怀哲、政府秘书贠秉玺。旬邑县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成立后,立即组织开展全县《宪法(草案)》的学习宣传讨论工作,要求各党组织、各区委切实抓好《宪法(草案)》的学习宣传讨论工作,将此项工作与夏征、统购和生产工作同布置、同检查。

二、分级分层宣传,展开学习讨论

1、县级机关开展集中学习讨论

县级机关干部《宪法(草案)》的学习讨论从6月28日开始,8月15日结束。全县各机关学习讨论活动都严格做好学习考勤,坚持每天两小时学习时间,经历了5个时间段:序言学习讨论从6月28日开始到7月2日结束共5天,10个学时,其中讨论6个小时,;第一章(总纲)学习讨论从7月3日到17日共15天,26个学时,其中讨论18小时;第二章(国家组织系统)学习讨论从7月18日到8月4日共18天,36个学时,其中讨论时间22小时,;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和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学习讨论从8月5日到9日共5天,8个学时,其中讨论时间4小时;8月10日到15日为学习和讨论的总结时间。

县级机关干部《宪法(草案)》讨论,由各单位负责同志主持,紧紧围绕三个主题展开:一是什么是宪法、宪法有几种类型、各起什么样的作用;二是我国宪法的特点是什么;三是国宪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通过个人阅读文件、依据讨论题找参考资料、分小组漫谈、联系实际研讨等方法,撰写讨论发言提纲,进行集中讨论发言。通过学习讨论,县级机关干部初步对《宪法(草案)》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有了深入了解,并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讨论及向广大群众展开宣传奠定了基础。通过《宪法(草案)》的学习讨论,使得干部增强了学习自觉性,部分干部改变了工作中的不良作风。

2、训练宣传员,向群众开展宣传

1954年7月7日至15日,旬邑县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在县城集中培训了126名(其中女宣传员5名)区乡《宪法(草案)》宣传员和15名报告员训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是宪法《宪法(草案)》中所规定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宪法(草案)》中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培训,所有宣传员都了解了《宪法(草案)》基本内容和精神,不少宣传员普遍表示:愿意将学到《宪法(草案)》知识带到群众中去,让群众真正了解《宪法(草案)》。例如宣传员陈文贵说:“我看到宪法公告,心里又喜又忧,喜的是《宪法(草案)》的公布,忧的是自己没法向群众大量宣传宪法,还要搞好我的互助组(乡培养的建社对象)准备入社,还要带头先交公粮”女宣传员陈香玲说:“我才知道过去的宪法是给有钱有势的人办事哩,不说是我们妇女,就是男子也没有一点权利。现在共产党领导的全国人民,所制定的宪法规定,我们妇女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我要坚决拥护宪法,回去一定要好好宣传”。

7月15经全县统一培训的宣传员和报告员陆续下到各乡、村积极联合基层干部,利用学习站、收音机、广播筒、黑板报等,根据不同对象、联系实际生活、运用回忆对比的法,组织开展了《宪法(草案)》的学习、宣传和讨论,有计划地向群众讲授《宪法(草案)》的内容和精神。15名报告员,直接分赴各自所划分的地区,向群众和干部进行了宣传报告。截止8月2日,在宣传员的努力下,全县农民群众和工商户基本都受到了一次《宪法(草案)》的宣传教育。例如:工矿企业职工自主开展《宪法(草案)》学习和讨论,自行通过收音机、广播筒、黑板报等工具进行宣传。

通过广泛的宣传,使全县人民基本了解了《宪法(草案)》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知道了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关系全国人民切身利益明白了男女平等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劳动者有休息权等规定。例如:八区城关乡(今城关街道)一个妇女听到干部讲宪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的时候就高兴说:“解放后,妇女的确是翻了身,过去在旧社会里,不说是妇女在政治上没有一点地位,就是在自己家庭连地位也没有,经常要受丈夫、婆婆打骂”;正义煤矿工人杨宗文说:“在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下,我们工人只有给少数资本家服务,工人挣下的钱连自己的生活都不够维持,现在不但成为国家的主人,而且在宪法上还规定‘劳动者有休息权’,这在历史上是多么伟大的一件事情”。

经过宪法(草案)》的宣传,不少农民表示拥护宪法,按宪法办事,并以实际行动来迎接宪法》正式公布,他们普遍提出“增产粮食,积极出售余粮,以支援国家工业建设”的口号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生产和预交公粮运动。例如:六区(今张洪镇)互助组长潘天锡听了宪法(草案)》以后,提出不明白的地方,经宣传员和干部解释后,回去后即在组内进行宣传,最后提出要以“保证秋田丰收”来迎接宪法》的公布;五区赵家乡(今太村赵家村)干部向农民宣传了宪法(草案)》上规定“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后,倡导广大农民积极的预交爱国公粮。至7月26日赵家乡预交公粮50299斤,估计占全乡入仓数57%以上。八区(今城关街道)东河村(今太村镇东河村)群众《宪法(草案)》宣传后,积极预交公粮,8月2日,已交16290斤,占1953年征粮89%以上,其中付振兴(乡人民代表)就预交321.5斤

(三)召开人代会议,作出决议

1954年7月22-24日召开的旬邑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将《宪法(草案)》的学习和讨论作为会议的重要内容,着重组织所有参会代表,进行了逐项逐条集中学习。会上,还通过了《关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将《宪法(草案)》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所有《宪法(草案)》宣传员要通过学习站、收音机、广播筒、黑板报方式,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展开宣传,让全县干部群众真正了解《宪法(草案)》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

《宪法》正式颁布后继续宣传和贯彻情况

1954年9月20日,《宪法(草案)》在历经全国1.5亿人的讨论之后,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197名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全票通过。至此,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诞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称简称《宪法》)正式公布后,旬邑县继续将《宪法》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继续向全县人民群众进行宣传。

1、广泛进行宣传。1954年11月24日,中共邑县委在向全县各区委发出《关于一九五四年冬学工作指示》中,将宣传学习宪法列为重要内容,要求各区委导各乡,开办冬学,制定计划继续广泛深入地向乡村干部和农民开展《宪法宣传教育。11月30日,中共邑县委宣传部在《今冬明春宣传工作计划》中,将宣传宪法作为内容之一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改进宣传工作作风,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加强县乡村三级干部、党团员、中小学校、工人、农民的政治思想、理论政策、业务文化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继续深入宣传《宪法》,使全县人民群众逐步了解了《宪法》的各项规定,使《宪法》进一步深入全县干部群众之中。

2、完备政治制度。《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旬邑坚决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结束了旬邑解放后由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过渡阶段。从1954年7月至1958年12月制撤销期间旬邑县共召开了三届全人民代表大会9次会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旬邑建立起来。同时,旬邑县根据《宪法》和依据《宪法》所制定相关子法不断完善旬邑县政府、法院、检察院的行政职能。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于1954年12月将县政府检察署改为旬邑县人民检察院,成为独立行使职权的地方国家检察机关。1955年3月,在旬邑县一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上会议上,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旬邑县人民政府更名为旬邑县人民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县长、副县长;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旬邑人民法院成为专门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院长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积极遵守《宪法》。通过广泛宣传宪法》,全县人民高度的自觉精神和积极态度来履行《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义务,模范地遵守宪法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宪法》规定办事。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干部遵守《宪法》,坚持依照《宪法》办事,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为人民服务。广大农民积极遵守《宪法》,积极交公粮和服兵役,爱护和保卫农村公共财产,履行公民义务。全县工商业者遵守《宪法》,积极参与进行旬邑县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依法经营,积极纳税。全县广大企业工人遵守《宪法》,明白了工人当家做主的地位,在积极争取自身合法的权益的同时,积极投入工业生产,为旬邑经济建设做贡献。

旬邑县学习讨论《宪法(草案)》以及《宪法》正式颁布后的宣传,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宪法》的贯彻实施,为旬邑民主和法制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开端,有力推动了旬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政权的完善,为旬邑50年代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另一方面,《宪法》的学习和宣传,使《宪法》逐步深入全县干部群众之中,有助于唤醒全县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人民群众更加注重自身权利,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同时调动了全县人民参与社会主义改造和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积极性,促进了旬邑过渡时期的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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