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旬邑县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资料征集工作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2 11:03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 】 【打印

中共旬邑县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资料征集工作的公告

为及时全面真实记录和见证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英勇历史。经县委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重要文件资料征集活动,现公告如下:

本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资料征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作综述

本部门单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文字综述,3000字左右。

二、文字资料

1.上级机关下发的与疫情相关的(非涉密)文件、通知、命令及其他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文件材料;

2.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通知、通报、通告、工作计划、实施方案、防控措施、工作报告、工作总结、会议召开等文件材料(复印件);

3、全县各类医疗单位抗疫一线人员(包括本地医疗人员及援外医疗人员)的文字材料;

4、被上级机关及领导批示、表扬的批示件(影印件);

5、接受社会救助、捐赠及资金、物资分配和使用形成的文字材料;受援单位写的感谢信、致敬函等函件(影印件);

6、全县新闻媒体、医疗机构、各相关单位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材料;

7、组织医药用品和相关物资保障、生产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8.对车站、高速出入口和汽车等交通工具和流动人员进行卫生检疫和交通管制形成的文字材料;

9、各级各部门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来的重大典型、先进人物事迹材料、表彰文件等;对疫情防控不力、工作严重失误等的处罚材料(影印件);

10、全县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制假、售假、诈骗、造谣、传谣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

11、全县党员先锋岗派出单位履职情况文字资料;

12、学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3、全县各类企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相关影像和文字材料;

14.本部门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写并被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播报、采用的新闻作品报样、“两微一端”平台的截图等。

15.其他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文件材料。

三、影像资料

全县及各相关部门单位疫情防控召开的重要会议、捐赠活动、基层一线疫情防控、先进人物典型等照片、视频资料;疫情防控期间县级以上媒体的重要报道、广播影像资料等。各部门单位照片报送不少于10张,单张照片不小于2M。

本次征集活动从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至疫情结束期止,形成资料集由本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县委党史研究室。

联系电话:029—34420812

联 系 人:乔恒昌 18292913305

地    址:旬邑县中山街县委大院县委西楼二楼南县委党史研究室

征集邮箱:xyds1928@163.com


中共旬邑县委党史研究室

2020年3月12日


上一篇:关于吸纳旬邑县延安精神(马栏精神) 研究会会员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8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主办单位:中共旬邑县委党史研究室
联系电话、传真:029-34420812 地址:旬邑县中山街 邮编:711300
版权所有:中共旬邑县委党史研究室  陕ICP备20220091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