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陕甘宁边区廉政建设的现实启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24 15:03    阅读次数:7974    选择字号:【 】 【打印

    反腐倡廉,历来是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之基的重要法宝。党的历史是一部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发展史,一定程度上也是一部廉政建设史。党在九十多年的发展中,积累了许多宝贵廉政建设经验。特别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边区党委、政府在艰苦条件下,始终将廉政建设贯穿于边区工作始终,培育形成了克己为民、两袖清风、无私奉献、“只见公仆不见官”等廉政风气,使陕甘宁边区成为了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民主模范区域,为中国共产党走向更大胜利提供了重要的作风保证,并在此基础上巩固了革命阵营中的领导地位,对民族解放和新中国诞生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些廉政经验是中共党人一笔宝贵精神财富,对今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现实启示。

    一、重视思想建设,筑牢防腐基础

    思想防腐,是廉政建设的前提。“世界观的转变是一个根本的转变”。一个人只有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堡垒,在实践中把廉政建设转化为自觉行动。否则,廉政建设将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倡廉反腐就将变成一句空话。抗战初期,中共中央把陕甘宁边区作为民主建政的模范区域。随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和抗日根据地的扩大,国内政治、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党内一些同志在思想上、作风上出现了不良苗头及腐化倾向。为此,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决定从思想源头上遏制党员的不良倾向,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开展整风运动。1942-1945年,根据中央指示,陕甘宁边区立足整党肃纲、整风肃纪,开展了历时四年的整风运动。通过开展三查(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三整(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进行整党,克服党内非无产阶级思想影响和官僚主义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那些错误严重、屡教不改的党员,辅之以组织纪律处分;对极少数混进党内的地主、富农和流氓分子,坚决清除出党。整风运动中,中共中央除了把反对主观主义、确立理论实践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作为中心内容外,还把反对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及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主义人生观作为重要内容。整风进入第三阶段时,中共中央向全党印发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让全党同志从明末李自成进入北京后因生活腐化发生宗派主义斗争最终导致失败中引以为戒,经此告诫全党:一个腐化的政府是不可能赢得人民大众信任的。二是重视和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尽管当时条件很困难,陕甘宁边区党委、政府还是在延安和关中分区等地积极兴办了一批被称为“窑洞大学”的干部教育学校,如抗大、陕北公学、鲁艺等,为中国革命培养造就了大批优秀干部。干部教育中,除进行政治、军事、文化教育外,十分注重对干部革命理想信念、党员宗旨意识和艰苦奋斗精神的教育。三是在全党树立先进典型。中共中央面向全党树立起白求恩、张思德两位先进典型,号召全党和全体革命者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无私的奉献精神和无畏的献身精神,要求党员在抗战和大生产运动中发挥模范先锋作用。毛泽东还为此发表了《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等光辉著作。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思想转变的新时期,极易遭遇消极腐败思想侵蚀,更需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从思想源头上防微杜渐来反腐倡廉。要借鉴陕甘宁边区廉政建设经验,以整风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学习教育补足理想信念之“钙”,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对照先进、主动看齐,找准不足、及时赶上,自觉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观,自觉坚持以大公无私、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为荣及以自私自利、以权谋私、贪污腐化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标准,守住原则、守住底线,用好制度、用好权力,切实保持住共产党人不腐不贪不变质的清廉政治本色。

    二、开展法制建设,厉行廉洁政治

    法制建设,是廉政建设的基础。“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是厉行廉洁政治、防止以权谋私的根本举措。

    陕甘宁边区政府把“建立廉洁政府,肃清贪污浪费”作为施政纲领之一,制定了许多条例、训令、公约等,以法律来保障政府廉洁。如:1938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规定10种行为以贪污论罪。1939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惩治贪污条例》,明确贪污罪的内涵及外延,提出了更科学的量刑定罪标准。规定贪污罪要追缴非法所得,贪污1000元以上者处死刑、500元以上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要求公务人员“公正廉洁,奉公守法”,并号召群众揭发控告。1941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下发《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明确规定“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贪污行为,禁止公务人员假公济私,共产党员犯法者从重治罪。”1943年5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规定:“政务人员应有的品格是,在品行道德上成为模范,为民表率。要知法守法,不滥用职权,不假公济私,不耍私情,不贪污,不受贿,不赌博,不腐化,不堕落”。

    陕甘宁边区政府严格规范执行法律规定,严惩各类违法违纪行为。违反者不论官有多大、功劳有多高,一律不徇私情、不讲面子、严惩不贷。1939-1940年,陕甘宁边区政府查出乡级贪污分子150名、区级以上贪污分子27名,逐个逐出政权机关,对罪大恶极者还绳之以法。如税务局长肖玉壁,利用职权贪污公款3000多元,经核实后,被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依法判处死刑。肖玉壁1933年参加革命,自恃身负90多处战伤有功劳,写信向毛泽东求救。对此,毛泽东告诉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我完全拥护法院判决。”就此事,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还发表社论,要求陕甘宁边区政府和军民要“抓紧揭发每一个贪污事件,我们一定要做到,在‘廉洁政治’的地面上,不容许有一个肖玉壁式的莠草生长!有了,就拔掉它!”充分表明中共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现廉政建设法制化,是新时期廉政建设的必由之路。当前,开展廉政建设,治理贪污腐败,必须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要建立健全廉政法律体系,形成和不断完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使国家公职人员把全部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对一切腐败行为都必须“零容忍”,要始终坚持铁腕反腐,保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做到贪污腐败问题经常抓、长期抓,“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构筑起惩防并举的廉政体系。

    三、加强民主监督,建设廉洁政府

    民主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途径。治理腐败,必须走民主之路。民主可以集中多数人的智慧、发挥多数人的力量,能对权力形成有效约束和监督,能防止少数人随心所欲和为所欲为,能从源头上减少权力腐败的机会和概率。1945年7月,黄炎培等5位参政员访问延安,与毛泽东促膝长谈十几个小时。黄炎培希望中国共产党能避免“政怠宦成”、“人亡政息”的历史悲剧并跳出历史兴亡“周期律”。对此,毛泽东自信坦言:“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用民主组合拳防治腐败,是陕甘宁边区建设一大特色,从源头有效遏制了吏政腐败。一是民主党派监督。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政权,自上而下严格实行“三三制”政策。边区、县、区、乡四级参议会常驻委员及同级政府领导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以便各党各派及无党派人士均能参加边区民意机关之活动与边区行政之管理,在共产党员被选为某一行政机关之主管人员时,应保证该机关之职员有三分之二为党外人士充任,共产党员应与这些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二是专门机关监督。陕甘宁边区全境内,边区政府主席、县长、区长、乡长及其委员,由各级参议会选举。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提名,经各级参议会批准。公务人员任职期间,如有违法失职行为,同级参议会可代表人民将其罢免。各级参议会代表民意,承担监督政府和行政人员责任。同时,陕甘宁政府还专设人民监察委员会、审计处来加强监督,一度还成立了法院检察处。三是人民群众监督。《陕甘宁边区政纪总则草案》规定:“各下级政府或政务人员,如接到人民向上级政府控告的诉状,特别是控告政务人员的诉状,需随时负责转呈上级政府,不得有任何阻难,亦不得置之不理”。《陕甘宁边区政府政务人员公约》要求政务人员“要善于联系群众,要了解群众情绪,关心群众需要,倾听群众批评”“要站在群众之中,不要站在群众之上”。1940年2月,毛泽东评陕甘宁边区:“是全国最进步的地方,这里是民主的抗日根据地。这里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化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风,九没有人吃磨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这十个“没有”,是对陕甘宁边区党委、政府廉洁党风政风的系统归纳和高度概括。1946年春节之际,陕甘宁边区人民发自内心地向边区政府敬赠了“爱民模范,廉洁政府”的锦旗。这正是廉政建设赢得人民拥护政权的例证。

    新的历史时期,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必须完善反腐败监督体系,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并逐步完善科学议事、民主决策、事务公开的规则和程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特别借鉴陕甘宁边区政府民主监督的做法,切实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独特优势,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要充分发挥纪律检查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履行监督职能的独立性和有效性,突出监督执纪、查办案件主业;要充分充分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通过反腐败政策的广泛宣传、发动,使监督反腐成为群众广泛参与及深入持久的自觉行动。

    四、坚持领导带头,树立廉政标杆

    清正廉洁、两袖清风,是古往今来人们盛赞的“好官”形象,也是人民群众自古以来的对执政者的共同期盼。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是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各级领导人员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勤政廉政是陕甘宁边区党委政府光辉形象的重要标志。为将陕甘宁边区廉政建设抓好,并与人民共度难关,陕甘宁边区各级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促使勤政廉洁、艰苦奋斗作风蔚然成风。1936年,美国记者斯诺访问延安,被中共领袖们的廉洁节俭深深感动,进而断言这廉洁节俭作风会产生一种伟大力量——“东方魔力”。同期,国民党统治区县长月工资180元, 陕甘宁边区县长月津贴仅2元,边区政府主席月津贴也不过5元。毛泽东等中共中央领导,同士兵吃一样的饭、穿一样的衣,亲自参与开荒、种地、修渠,带头参加生产劳动。年过花甲的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外出视察时,既不事先通知地方,更不轿抬车拉,而是骑毛驴轻装简从访农家小院,与百姓一起住窑洞同吃小米饭。当时,“上自总司令下至伙夫,待遇相同,人人平等,并无薪水”。爱国华侨陈嘉庚,抗战初期曾出巨资资助国民政府抗日,蒋介石在重庆请他吃了一顿800大洋的盛宴。1940年5月,陈嘉庚从重庆来到延安,毛泽东在自己居住的小院,用自己栽种的蔬菜宴请了他。延安之行让陈嘉庚从内心发出“得天下者,共产党也;中国的希望,在延安”的感慨。正是中共党人的廉洁作风赢得了人民的信任,才使陕甘宁边区成为了当时中国的光明和希望所在。1949年美国大使司徒雷登对国民党军官们讲“共产党战胜你们的不是飞机大炮,而是廉洁,是靠廉洁换得的民心”。

    “政者正也”。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不以私害公。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要发扬陕甘宁边区时期领导人的优良作风,就要以正确的世界观立身、以正确的权力观用权、以正确的事业观做事,以“三严三实”作为当前党政干部从政履职的准则,严守道德底线、思想防线、法纪红线三条底线,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淡泊之心对待个人名利和权位,以敬畏之心对待肩负的职责和人民的事业,牢固树立“鱼水相依”的感情观、“以民为先”的公仆观、“功不在我”的政绩观、“豁达淡然”的名利观,以“身在官场志守廉,敢为苍生质昊天”的勇气,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自觉做廉洁勤政的典范,自上带下,发挥表率作用,时时刻刻与人民同甘共苦,做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做一个新时期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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