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揭、批、查”运动及复查纠正冤假错案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9 21:01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 】 【打印


1976年10月6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常委会,华国锋代表党中央对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等人采取隔离审查措施;14日党中央向全国公开了粉碎“四人帮”的消息,“文化大革命”(后简称“文革”)至此结束,全国开始转入历史发展新时期,旬邑人民举行游行集会庆祝了这一胜利,事后旬邑党员干部群众转入各自当前建设工作。在党中央发起拨乱反正整肃“四人帮”残余影响后,旬邑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响应,在推进当前建设中,综合开展了揭发批判“四人帮”罪行、清除其地方势力、整顿机关及各级领导班子、复查纠正“文革”冤假错案等恢复正常社会秩序的重要工作。

一、“揭、批、查”运动情况

1976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向党内发出《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的通知》,宣布了“四人帮”集团罪行及中央政治局对其进行审查的决定。11月15至19日,中共中央宣传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揭批了宣传理论上战线上“四人帮”的罪行,部署了继续揭批“四人帮”的任务。12月10日,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在北京召开,华国锋提出1977年中心任务是深入批判“四人帮”,在全国开展揭批“四人帮”运动,时任中共旬邑县委书记刘书润参加了此次会议。此后,中共中央又三次发文揭批“四人帮”,号召全党全国人民紧密团结起来广泛深入揭批“四人帮”,全国各地逐渐转入揭批“四人帮”运动高潮。

1976年12月2日,旬邑县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揭、批、查”工作(揭发批判‘四人帮’篡党夺权事实,清查旬邑与‘四人帮’篡党夺权有牵连的人和事),要求全县各级组织按照县委要求,集中力量时间,层层动员迅速掀起“揭、批、查”高潮。同月21日,旬邑县召开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由副书记卢元仓与副主任刘志贤、王景旭3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委会副主任传锦轩和组织、检查部门负责人曹国保、马适荣为办公室正副主任,抽调崔海玉、王春性与其它6名同志具体办理日常业务,其它县委常委分片区指导运动。之后,旬邑县各公社、各单位也成立起运动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抓本公社、单位“揭、批、查”运动;县委则抽调50多人组成13个专案小组,负责对重点人的问题进行专案审查。于是,旬邑根据上级部署和独特县情,开展了自己特色的“揭、批、查”运动,可分为统一思想揭批“四人帮”分子罪恶、干群全民揭批“四人帮”分子、清查处置“四人帮”帮派势力3个主要方面。

在旬邑县开展“揭、批、查”运动期间,省地两级党委给予了及时指导与推动。1977年2月,中共陕西省委(咸阳地委)先后召开省(地)委常委扩大会、地(县)委书记会议、各市(县)及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中央“打招呼”会议精神,部署安排所辖各级党组织,召开学习会、批判会、声讨会,揭批“四人帮”罪行,要求开展全省(地)规模揭批“四人帮”群众运动,彻底清查同“四人帮”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夺回被篡夺权力,批判其散布的种种反革命谬论,摧毁“四人帮”陕西(咸阳)帮派体系,恢复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开门整党整风,从政治、思想、组织上清除“四人帮”毒瘤和影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前提条件。1977年6月,中共咸阳地委又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予以推动。

  统一思想揭批“四人帮”分子罪恶方面:1977年6月,中共咸阳地委常委扩大会议后,中共旬邑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核心小组会传达会议精神统一领导集体思想,部署全县动员大会筹备、学党中央揭批“四人帮”系列指示文件工作、营造揭批氛围等工作;月内,召开了全县动员大会,提出了揭批“四人帮”、清理“四人帮”在旬邑的爪牙、开展“揭、批、查”运动[1],组织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学习了上述党中央指示文件、党报社论和《毛泽东选集》,抓住“四人帮”篡党夺权这个要害在全县开展三大讲活动,用毛泽东思想批判“四人帮”种种谬论,采取列罪状、剥画皮的方法,发动群众人人上阵口诛笔伐,揭发“四人帮”分子罪恶,从政治、思想上肃清流毒和影响。不完全统计,该时期,在省地工作组指导下,旬邑县办学习班1300多期,培训骨干11500多人,召开各种形式的批判会、声讨会、座谈会5540余次,刊批判专栏3780期,写批判文章3200多篇,编排节目2700多个,创作诗歌6780首,深入揭批了“四人帮”[2]

   干群全民揭批“四人帮”分子方面:旬邑县召开全县批判大会将揭批“四人帮”推向新高潮,揭批了县内追随“四人帮”者拉帮结派篡权的罪行,要求各公社、单位都召开批判会,大中小结合,以中小批判会为主,利用一切宣传工具揭批“四人帮”,清理“四人帮”旬邑追随者[3]。现实揭批,组织工作揭批最突出,揭批出了“四人帮”用人导向下一批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这些人有积极追随林彪、四人帮的打砸抢闹派人物,有作风粗暴、虚报浮夸、动辄强迫命令打骂群众者。经群众揭发,有问题的领导干部,公社、部局领导干部中有59人占同类干部数19.9%;提拔闹派头领(21人)任领导干部16人(1974年前提拔6人,1974年后提拔10人,群众意见多、问题大者7人,群众意见较少、问题较小者9人)[4]

清查处置“四人帮”帮派势力方面:旬邑县以1978年11月30日《陕西日报》社论论断“放过了打砸抢首恶分子,就是放纵了人民的敌人;对打砸抢错误的容忍,就是对‘四人帮’败坏党的光荣传统的罪恶的容忍”为指导,开展“四人帮”帮派势力清查,首先主抓打砸抢首恶分子、骨干分子及闹派人物揭发清查。1978年12月23日,旬邑县干部群众游行集会庆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和公报发表;接着县委扩大会议召开,要求党员干部学习全会公报、决议,恢复发扬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作风,进行“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讨论,批判“两个凡是”错误方针,推进“揭、批、查”运动;27日旬邑县直机关揭批查运动进展情况汇报指出多数单位运动发展顺利、成绩显著,少数单位领导不力、群众发动不充分、运动发展缓慢,交通局只在会上简单号召没具体抓,公路管理300多人单位没揭发出1个问题,个别单位抓“三案”工作对重要人和事底子不清、眉毛胡子一把抓、顾此失彼,有些单位以“新人多、问题不大没抓头”等找借口不积极抓,点出了“揭、批、查”运动中多数单位积极行动,少数单位虚于应付的问题;截止当月,旬邑县共揭发、清理出重大武斗事件2起,死亡2人,伤残3人,参与武斗600多人,清出武斗打砸抢重点人107人(县团级干部4人、县级部门及公社级干部27人、一般干部76人),参与抢武器领导干部24人、共173人,共抢武器7次(抢县中队、马栏林警队枪支各2次,抢正宁县人武部、彬县香庙公社各1次),共抢82炮1门、重机抢2挺、轻机枪34挺、冲锋枪30支、步枪584支、手枪17支、小口径枪683支、炮弹23枚、手榴弹545个、子弹30316发。对此,依法捕办首要分子3人,免职7人,清除解脱60人,隔离审查骨干分子1人,其余人员在批评教育后免于惩处[5]。1979年1月,县委召开善始善终搞好清查工作会议,指出清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还存在不少急需解决问题,一些单位和公社因种种原因开展清查运动较晚较慢走了过场、对林彪及“四人帮”体系没彻底查清、领导班子没整顿好、部分冤错假案没彻底平反纠正、干部群众积极性仍受压抑,给清查工作以有力推进;年内,旬邑县结合开展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教育,继续批判林彪、“四人帮”极“左”谬论和清查处置“四人帮”帮派势力。经两年清查,旬邑县至1980年,查得“四人帮”旬邑势力情况为:1967年因工作和闹派性问题给江青写信、发电报2人,“批林批孔”以来结帮组派企图搞乱县委2人,有支持“四人帮”言论和经济问题者2人,纵容支持坏人向县委闹事1人,附和“四人帮”言论与说错话8人,另查清了武斗和抢枪支、现金、粮食、面粉等事件。旬邑县清查办公室,对查的参与打砸抢600多人(领导干部24人、首要分子3人、骨干分子6人、闹派人物15人),综合人与事的性质、情节,对一般参与人员在其交代清楚后予以批评教育不做更大处理,对首要重要分子做严肃处理,确定受审35人(县委委员与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4人、县级部门与公社级干部17人、一般干部11人含工人、营业员3人),抽调人员成立专案组对31名重点人物中20名现任领导进行审查,审后捕办3人、免撤职3人、开除党籍1人、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给党内警告处分1人、材料装入档案免于处分2人、解脱18人。至此,旬邑县“揭、批、查”运动胜利结束。

二、平反纠正冤假错案情况

文革中,极“左”分子推行极“左”路线,大搞刑讯逼供破坏了社会主义法治,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1976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给反对“四人帮”的人和案件平反的通知》,要求“凡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已拘捕的,应予释放;已立案的,应予销案;正在审查的,解除审查;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释放;给予党籍团籍处分的,应予撤销”[6],给出了平反纠正冤假错案政策依据。

1979年1月,旬邑县启动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县委成立起平反“三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9名县委常委6名分片包干深入基层指导,抽调70多人组成17个办案组分赴17个公社检查督促协助办案,各公社、各系统也成立其“三案”领导小组抽调300多人专门办案。

在开展冤假错案平反过程中,县委组织部、信访办公室等单位,清理了历年来信来访及积案,对有偏差信访案件在复查后做出了新结论。县公安局对文革以来所经办案件,对照拘留证、逮捕证,逐个对号造册登记,再翻阅市管会、法院、派出所、公社、生产大队等有关档案1600余份复查,发现定性不妥案件114起,按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原则分别予以纠正,在复查文革期间各杀人案后依法判处了一批罪犯。

在旬邑县整个平反冤假错案过程中,全县共受理各种申诉案件1137起、涉及2133人。1979年9月上旬,旬邑县复查结案2011人占涉案总人数94.3%,文革中被处理1903人复查结案了1882人、农村基层干部应复查落实政策347人复查落实政策了340人、“四清”运动遗留问题复查了125人,给予恢复党籍104人、恢复公职82人、平反纠正1281人。1980年1月底,旬邑县查清案件848起占总案件数74.6%,纠正错案680起,平反冤案168起,认定了188个起义投诚人员身份,宣布原工商小贩、手工业者从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为在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教育、清理阶级队伍中错订为地主、富农的542户改订了成分,因反对林彪、“四人帮”与为邓小平鸣不平而错划的48名“右派”和因“右派言论”受错误处分者全部得到平反纠正,“四类分子”申诉案49人中纠正平反了13人。经复查,旬邑县“三案”办公室,撤销了后掌公社革委会对在“清理阶级队伍”时所办107人学习班中100人错案(仅5人问题属实、2人问题失准)的3个错误文件,推翻了原错误结论;太峪公社唐家大队原党支部书记唐振清被错打成混入党内“阶级异己分子”取消党员资格、迫害致死冤案,得到平反昭雪,逝者得以恢复党籍并开了追悼大会[7]

旬邑县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结束后,分党政、财贸、工交、文卫、政法、公社6个口,各口由1名县委常委牵头,采取“三会一看”(开好群众座谈会、征求群众对“三案”复查工作的看法;开好复查对象座谈会,征求本人对所做结论的意见;开好受迫害人员家属子女座谈会,征求对落实政策善后工作处理的反映和要求;看案卷是否齐全,能否经受起历史的检验)的方法,了解社会反响,得到了群众、复查对象、家属子女“三满意”的结果,旬邑县平反纠正冤假错案工作宣告结束。

 “揭、批、查”运动和平反纠正冤假错案,教育引导旬邑党员干部群众,查清了与“四人帮”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教育挽救了一批讲了错话、做了错事、走了迷路、犯了错误的干部群众,落实了党的干部政策,恢复了一批正直干部的岗位和工作,重整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恢复了被文革颠倒混乱了的思想、理论、路线,恢复了正常的组织和工作秩序,重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1]咸阳市大事记

[2]关于揭发批判“四人帮”反党集团的情况

[3]咸阳党史资料专辑

[4]关于揭批“四人帮”在旬邑县的组织工作

[5]旬邑县志

[6]咸阳党史资料专辑

[7]陕西省旬邑县组织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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