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1978]42号批示在旬邑的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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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旬邑同全国各地一样,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得到了初步恢复和发展。尽管各方工作都处于徘徊前进局面,但在此期间,旬邑人们发挥集体经济优势在农田基本建设上取得了优异成绩。特别是职田公社,在不到两年间,平整2.8万亩塬地,9000亩坡地修成梯田,基本实现了园田林网化和坡沟绿化。因受“两个凡是”和“左倾”错误影响,在农田会战中,旬邑部分领导干部出现了严重干部作风问题,以致强迫命令、作风粗暴、打骂群众、乱扣乱罚现象成风。

农田基建会战中,他们为突击完成任务,工作“三晌变五晌”,严重压缩群众休息时间,甚至变着法整治群众。许多公社一度组织了所谓“民兵小分队”“劳动教养学习班”,把群众当敌人,随意采取专政手段,用罚站、罚冻、罚跑圈、罚劳役、捆绑吊打、夫妻互打、跪顶水碗、弯腰90度双手提砖、坐老虎凳、打后睡湿地及许多侮辱人格的恶劣做法残害群众;有的让上工迟到社员坐在高塄上,男脱帽、女摘下头巾,张口向风,谓之曰“喝西北风”。同时,扣粮扣款风盛行,完不成生产定额、完不成生猪交售和饲养任务、完不成鲜蛋交售任务、交不上洋芋种子、小学生等辅助劳力不参加集体劳动、有病不能出勤、开会不能到、不上避孕环、不住防震棚等都要扣粮罚款。部分党员干部强迫命令、乱扣乱罚、打骂群众的恶劣作风,激起了广大群众强烈愤慨,严重地损害了党群关系。他们被群众称为“土皇帝”“暂二旅”(国民党土匪军队),一些群众向中央写信反映旬邑干部作风问题。

一、国家农林部、陕西省委联合调查组火速进驻旬邑开展调查

   旬邑群众向党中央写信反映当地干部作风问题,引起党中央高度重视。时任国家主席华国锋、副主席李先念、副总理陈永贵对旬邑群众来信及时做出批示。华国锋批示:“把那里的问题解决好”。陕西省委接到中央批示后,组织力量,会同国家农林部同志一起对旬邑群众来信反映问题实地调查。省委委派时任省委书记姜一、咸阳地委书记余明亲赴旬邑部署安排。调查组到旬邑后,向县委常委和干部群众传达了中央领导批示精神,鼓励群众大胆向调查组反映实情。调查组在旬邑期间,来访群众络绎不绝,反映了大量问题。调查结果表明,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属实,有些还比信中反映问题更为严重。

经调查组核实,群众反映问题中干部作风粗暴、打骂群众、乱扣乱罚问题相当严重。主要有:一是干部打骂群众现象严重。1976-1978年3年间,旬邑县干部打骂群众有751人,县委常委3人,公社领导干部24人,一般干部67人,支部书记88人,其他基层干部569人,被打群众1000多人。二是整治群众,滥施刑罚。3年间,因干部作风粗暴、违法乱纪导致自杀死亡群众21人,还有的被逼疯打残。三是扣粮扣款风盛行。1974-1977年底,旬邑县共罚现金13000多元、粮食10万多斤、劳动日17000多个。

通过调查,旬邑县因“四人帮”干扰破坏、自然灾害影响、干部强迫命令、违法乱纪和生产指挥不当,1975年以来粮食产量连续下降,群众生活十分困难。1978年初国家给返销粮480万斤,截止7月,缺粮社员13400多户,仍占总户数35%。据不完全统计,卖儿卖女6户,出外讨饭烧死摔死4人。湫坡头、土桥是困难较大的两个公社,许多社员以苜蓿和野菜拌高粱糊糊充饥。湫坡头公社门家大队贫农社员门金玉春节前断粮,生产队借给30斤荞麦解决不了问题,以后不但将案板、瓦罐卖了,还把一个4岁女孩以60元钱、2斗高粱卖掉。四队困难户门书信老母亲指着案上苜蓿对调查同志说:“过去我支援八路军、解放军,做过几十双军鞋,针线把手都磨烂了,现在我家有困难,一连吃了3天苜蓿,你们也该拉我一把吧? ”在居住问题上,群众困难也不少。三年来因修路、搜肥和整顿村容,拆了1850户社员5021间房屋、770孔窑洞,还有569户社员1400多间房屋、300多孔窑洞仍未修建,不少群众住房既拥挤又破烂。

   二、据实形成调查报告上报中央

1978年7月5日,陕西省委将调查核实情况,据实形成《关于旬邑县少数干部强迫命令、违法乱纪问题的调查报告》,专报中共中央和国家主席华国锋,并提出六条处理意见。一是向全省发出通报,做出《关于坚决落实中央负责同志批示,认真整顿和改进干部作风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深刻领会中央负责同志批示的重大意义,对照旬邑、志丹县的问题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纠正强迫命令、违法乱纪歪风,教育提高干部,大力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二是委派以省委书记姜一为组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任应斌和咸阳地委书记余明、副书记刘长凯为副组长的16人工作组进驻旬邑,发动群众,边揭发、边改正,切实把旬邑问题解决好。三是采取挽救教育方针,让犯错干部向群众赔礼道歉,认真清理、退赔乱扣乱罚社员钱物;组织劳力修复被拆毁住宅,对群众生活作出初步安排。四是组织专门班子,深入社队,对打骂残害群众严重案件查清落实。五是责成县委书记刘书润同志深刻检查,向群众公开检讨,坚决改正,撤销县委常委刘环赤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六是对县级领导班子进行必要调整,加强县委领导,认真搞好社队整顿,彻底解决全县问题。

   三、中央专发42号文件,要求各地吸取教训抓紧整改

1978年7月19日,中共中央根据陕西省委调查报告,向各省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党委(党组)、军委各部、各军兵种党委,下达中发[1978]42号《中共中央转发陕西省委<关于旬邑县少数干部强迫命令、违法乱纪问题的调查报告>的批示》,要求文件发至县团级,文件精神传达到公社一级党委和大队党支部。

文件深刻分析了旬邑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要求全党提高警惕,加以整改,指出:旬邑县干部违法乱纪情况和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陕西省对旬邑县的问题做了认真调查,采取了解决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应继续抓紧落实;中央希望全国凡是有类似情况的地方和单位,都要采取严肃认真态度,切实解决好这方面问题,大力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号召全党同志重新学习毛泽东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文章,统一思想认识,所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劳动者姿态出现在群众之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学会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通过学习、整党整风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党的传统、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再教育,使干部作风来一个大转变。

  四、旬邑积极贯彻落实中央42号文件精神

  中发[1978]42号批示下发后,旬邑县立即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动员群众揭批反映问题,调查处理错误干部,优化干群关系。

第一阶段:学批示找思想病因并端正思想。

中发[1978]42号批示发至旬邑当日,县委即组织全县公社书记会议传达批示,接着各公社书记赶回所在公社召开公社党委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队书记会议,跟着公社党委成员深入各队召开大队七大组织[1]负责人和生产队长会议,于7月24日将批示传达到全县17个公社并经讨论提出了初步落实意见。

旬邑干部严肃认真学习批示内容,认识错误,纠正干部作风,用群众大会形式检讨了工作方式和干部作风问题,在保证群众畅所欲言基础上,把批评目标指向了改进工作作风。给出了3条要求:一,不听假话,不坐在办公室里关门做工作,深入群众,钻研实际,帮助下边发现解决问题并坚持下去形成制度;二,工作讲究战略、战术,学会集中力量去解决当前工作中最重要问题,要善于组织全部干部的集体力量;三,尊重群众坚持深入群众作风,当好人民群众勤务兵。经群众大会讨论达成共识,认为旬邑干部错误言行的思想根源,主要是犯错干部有蔑视群众的严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借文革极左思想遗毒阶级斗争绝对论作祟。

群众大会收到良好效果,但还存在社队领导怕担责任,工作消极问题。土桥公社党委有领导打骂过群众,中央批示传达后,思想上有顾虑,工作不大胆,在发动群众、揭露矛盾、调查研究中不深入细致,开会很少发表意见,出主意,工作依靠一把手。城关公社崔家河大队,领导干部工作消极被动,支部书记、第一生产队队长因身体问题放弃领导,群众不上工,不管也不催。第一生产队原来秋种每天套十一张犁,现在只套五六张。平常套犁的社员,有的搞私活,有的想干啥就干啥,无人套犁队长也不管。郑家公社郑家大队第一生产队队长,1975年担任队长以来,由于作风粗暴,先后打了35名社员,群众意见很大。这次,听说调查组抓干部作风,思想上胆怯害怕,说当队长没有好下场,提出不愿当队长。

针对思想上的问题,县委领导班子从领导干部抓起,解决一个“怕”字,鼓励领导干部勇于承认错误,不只认识还要联系自己实际错误,鼓励群众勇于揭批问题不怕打击报复[2]。为深入贯彻中发[1978]42号批示,各公社领导主动揭批自身存在问题,为其他同志解除了思想顾虑。对群众议论纷纷的问题,政府出面澄清,各公社书记反复传达县委领导指示,带头承担责任,在各公社领导带领下各大队书记纷纷摆问题、揭矛盾。城关公社党委书记罗效秀、太峪公社党委书记秦永超、原底公社党委书记苏万珍表示中央关注旬邑的情况说明中央领导重视,现阶段要认真学习华国锋主席批示,扎实贯彻落实批示精神;作风上,坚决与严重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形式主义恶劣作风彻底决裂;工作方法上,注意政策界限和工作方法,把革命干劲、革命魄力同主观蛮干、强迫命令分开;改变工作中骄傲自满、固步自封、夜郎自大危险态度。形成了人人谈认识,反思工作作风的良好局面,从思想上认识到了打骂群众、强迫命令等违法乱纪现象的危害。

第二阶段,核实整理群众揭批反映问题。

旬邑干部作风问题在中发[1978]42号批示下达前,省、地调查组调查形成的《关于旬邑县少数干部强迫命令、违法乱纪问题的调查报告》指出旬邑县、社、队干部打骂群众问题突出。打骂群众的干部中,县委常委3人(刘书润、周金玉、刘环赤)、公社领导干部24人(姚宗信、张德辉等),支部书记88人(李应斌、王金岐等),其他基层干部636人(周忠信等)。被打旬邑群众1000多人。

1978年8—10月,旬邑县在全体干部中开展正党整风教育干部,从路线上分清是非,整顿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的政策,整顿党的作风。旬邑县委组织全县各公社以6-8天时间,吸收群众代表参加,开展正党整风,发动群众揭批县、社在工作作风、执行政策、群众生活方面的问题。在公社正风基础上,帮助大队正党整风。在时间安排上,以不误生产为原则,白天抓生产,晚上抓正党整风。对群众揭批的问题登记造册,查证落实,坚持边整边改。

10月下旬,旬邑开始自上而下揭批干部粗暴工作作风问题。但在揭批问题时存在怕打击报复、不能实事求是的情况。有的人认为提意见不伤这个、便伤那个,怕惹人,甚至怕打击报复。后掌公社对干部特别是领导揭发问题提意见,人若调走就讲,人若还在就不敢大胆揭发提意见。统计干部作风有关方面的问题,有的干部打骂群众是人所共知的,统计时却没有谈出来,如职田公社统计公社干部打人只有两人。针对这种情况,为鼓励群众揭露矛盾,土桥、东方红等公社,设立整风意见箱鼓励群众匿名检举,建立群众来访接待站,公社党委负责同志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

经揭批核审得出1976—1978年旬邑群众被扣粮罚款、被逼疯打残之风盛行。因干部作风粗暴、违法乱纪有关而自杀死亡群众21人。完不成生产定额、完不成生猪交售和饲养任务、完不成鲜蛋交售任务、交不上洋芋种子、小学生等辅助劳力不参加集体劳动、有病不能出勤、开会不能到、不上避孕环、不住防震棚等都要扣粮罚款。湫坡头公社西洼大队规定每户交售1头肥猪、3人养1头猪。交不出、养不够者每头扣粮120斤;全大队50%的户被扣过粮,共扣粮11000多斤。城关公社崔家河大队,两年共罚社员现金1232元;党团员、干部开会迟到者每次罚1元、缺席者每次罚2元,三年来罚了 23元。1974—1977年底,全县共罚现金13000多元、粮食10万多斤[3]

第三阶段,逐级逐类纠正错误言行惩处犯错干部和优化干群关系

一,逐级纠错惩处干部。打骂过群众的干部,大会检讨和赔罪道歉。县委书记刘书润向群众公开检讨,1978年10月被免去旬邑县委书记职务;县委常委刘环赤,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原底公社副书记李忠贤等人的问题被重新审查处理。城关公社党委,让崔家河大队书记在群众大会上检讨,向被打者赔礼道歉,被打者医药费由大队书记承担。借此带动犯同样错误的干部在群众大会上公开认识错误,赔礼道歉。

二,逐类纠正错误问题。(1)过去扣罚不公问题,所扣罚钱粮物按党的政策处理,合理退赔。职田公社党委书记付世芳,亲自调查处理了小峪子大队发生于1974年一个震动较大的扣罚事件。当年公社一名社员偷队上油菜籽60斤,队上处罚偷窃人赔菜籽600斤(折当时现金200多元)。因偷窃社员交不起,队长强行收去其架子车、自行车等物。调查此案的工作人员在征求群众意见后,决定除收缴偷走的60斤菜籽外,处罚款2元,以示惩戒。(2)过去打骂过群众的领导及干部,在群众大会上公开向群众检讨并亲自向受害者赔礼道歉。红卫公社副主任,到过去打骂群众的蹲点队去进行检讨。郑家公社副书记带头到各队检查自己打骂群众的错误,向受害群众赔罪道歉。(3)虐待群众情节严重者,赔偿受害者医药费等费用并承担应有刑责。土桥公社南坡一队副队长马某,无理殴打女社员吴荪莲致其重伤。土桥公社党委书记郭应,交工作队长程志兴亲自去处理。经深入调查研究,公社党委决定,撤销其副队长职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通报全公社并责令其赔偿被打者医药费、误工费,将其交公安部门承担其法律责任。(4)死人案件组织专案班子查处。土桥公社成立专案组,复查落实过去死亡案件。赤道公社上官庄大队,对马得杰跳井自杀案和甘坡大队文黑娃服毒自杀案深入复查研究,对死者家属给予慰问关怀并安抚了家属情绪。

三是优化干群关系。为改善群众生活,各公社积极组织力量,摸底群众生活情况,在发动群众互助互借基础上,妥善安排,合理使用返销粮、救济粮、生活贷款,解决了群众困难。对因积肥被拆了房屋的群众,大队安排劳力,组织专业班子予以另建,对因缺乏材料,一时不能另建和手续不全者,与社员协商后,限期修好。清塬公社成立领导机构,下设3个小组,开展干群关系优化工作,公社书记刘正杰发现郝村老红军没碳烧,亲自带工作人员送了1车碳,贫农社员程东海没有席铺,公社邮电职工寇杰把自己的席送给了他。清塬公社用社内拖拉机给贫下中农困难户送柴5担,柴油35斤;公社卫生站对有病困难户送医送诊上门。全社职工共给困难户送碳2000多斤、盐50多斤、芦席8张,从各队调剂粮食1万斤,关心群众疾苦,清塬公社已成风气。职田公社书记傅世芳,亲自带调查组,对因整修村容、积肥拆除的民房进行细致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社共拆1080间房,边拆边建514间,因队上劳力少未建98间,因木材不足推迟修建26间,因没批下手续推迟修建76间,因住宅宽裕,拆了不建129间。调查后,帮助各队作出具体安排,公社15个队建立各自专业班子,给80户社员建房,妥善安置暂时不建房户。郑家公社,共拆房195间、填土9孔,边拆边建27间、又后续建房21间。这些做法,群众比较满意,调动了群众完成新时期的总任务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多数干部也经此放下了思想包袱。    

中发[1978]42号批示在旬邑贯彻落实期间,通过传达学习讨论批示内容、自查自析干部个人思想原因与工作方式方法、揭发检举、调查落实、自纠公纠结合等方式,提高干部思想认识,纠正县域干部各类不良作风,弥合干群矛盾,重点查清落实了21起旬邑干部强迫命令严重打骂残害群众案件,纠正干部工作方式方法和作风简单粗暴问题,犯错干部对受严重打骂伤害群众及其家属或做了大会检讨、或做了登门赔礼道歉、或对所克扣钱物做折价赔偿,组织对打骂伤害群众所有犯错干部逐级做了批评教育、对打骂伤害群众严重犯错干部视情节差异由上级组织给予了撤职、免职等不同惩处,教育整顿全县干部改正了简单粗暴恶劣工作态度与方式方法,有力纠正了这类事发旬邑、震动全国、破坏干群关系、影响恶劣的基层干部作风,平息了全县群众公愤,弥合了党群干群关系裂痕,重塑了旬邑团结稳定局面,刷新了旬邑社会环境。

旬邑县部分干部强迫命令、违法乱纪问题,破坏了党的优良传统,违背了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形式主义工作作风,严重脱离群众。中发[1978]42号批示警示广大干部,要以人民勤务员姿态出现在群众中,要在充分发扬民主基础上,注重工作方法,坚持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依规办事,为人民服务。



[1] 调解委员会、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计划生育小组、党支部、文卫办。

[2]参见《贯彻华主席批示中发现的思想动向》。

[3] 参见《旬邑县志》9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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